233省道宣恩县太山庙至椿木营段改扩建工程完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2024-03-02 16:23 业界资讯
 

  2023年6月15日,我单位自行组织了233省道宣恩县太山庙至椿木营段改扩建工程完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我单位代表和2位特邀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作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联的资料,经讨论,形成了《233省道宣恩县太山庙至椿木营段改扩建工程完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本项目起于宣恩恩施交界处的太山庙,止于椿木营水井铺。路线公里。公路设计为二级公路,路基宽8.5m,双向两车道,荷载标准为Ⅰ级,车速为40km/h;根据监测结果为,公路现有交通量为622Pcu/d。其中主要建设内容有路基工程、路面及安防工程。路基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路基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防护支挡工程、椿木营小桥、垫层、涵洞工程;路面及安防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沥青混凝土面层、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C20混凝土路肩、波形梁钢护栏、混凝土护栏、道路交互与通行标志标牌、道路交互与通行标线、绿化工程。项目实际总投资86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8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宣恩县交通运输局于2018年12月委托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233省道宣恩县太山庙至椿木营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2月28日,宣恩县环境保护局(现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宣恩县分局)以“宣环审〔2018〕38号”文对《233省道宣恩县太山庙至椿木营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

  项目于2018年11月开工建设,2020年6月全线改建结束并投入试运营。

  根据项目环评阶段和实际建设对比情况,项目未出现重大变更,可以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根据调查,施工期采取不设置施工营地、直接购买商品砼、沥青砼,不在施工现场设置拌合站,减少施工占地;施工弃渣运至弃渣场填埋处理、弃渣场和施工迹地已及时绿化恢复;公路两侧落实了绿化设计,并对路边边坡进行了护坡防护;施工期间对实施工程人员进行了环保教育,严禁实施工程人员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杀野生动物。

  在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地面降尘,工程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绿化施肥,未排入水体,未出现水污染事件,对环境影响小。

  工程施工期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燃油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施工期间通过对施工现场撒水降尘、选择优质设备和燃油、加强设备车辆维护等措施减少施工全套工艺流程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其影响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施工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工程施工噪声大多数来源于施工开挖、石料加工、等过程中的机械设备正常运行、车辆运输等。施工期间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工作、经常对设备做维护保养、远离敏感点工作,设置围挡等措施可减少施工全套工艺流程对声环境的影响。其影响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工程施工期不能平衡的弃渣及时清运至弃渣场,弃渣场现已恢复植被,施工期生活垃圾经附近垃圾池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对环境影响小。

  根据现场踏勘,弃渣场1(K94+696左侧,1094822.700,300641.411)已人工种植草灌进行绿化恢复;弃渣场2(K98+225右侧,1094826.983,300538.062)内长有杂草、灌木、乔木小苗等,已自然复绿;公路沿线两侧的路基边坡和沿线服务设施等处进行了全面的绿化;局部占用的耕地也已得到复垦。从现场调查的情况看,公路的绿化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既补偿了因公路建设造成的植被损失,又有效的防治水土流失,达到了美化公路景观的目的;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也弥补了道路建设对评价范围内生物量的破坏损失。

  通过实地调查,在公路两侧一些范围内未曾发现珍稀濒危动物及其栖息地。公路路基段设置了较多的涵洞,减少了野生动物横穿公路的概率,同时保证了两栖类动物在湿地和陆地之间迁移。运营期动物的活动范围可维持现状,基本不受本项目影响。整体来说,项目运营对生态环境影响小。

  根据调查,本项目为道路工程,运营期无废水产生。路面径流经收集后排放至附近水体,因污染物浓度较低,不会改变水体的原有功能类别且公路沿线km范围内无地表水体分布。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车辆汽车尾气、道路扬尘。车辆汽车尾气、道路扬尘排放形式均为无组织排放,其排放量小且项目周边植被覆盖率良好,大气扩散条件较好,有利于污染物质的扩散,因此项目运营对大气环境影响小。

  运营期主要为交通噪声。经绿化带高大乔木进行隔声;加强公路交通管理,在相关位置设置标识后,能有效的减少噪声对旁边的环境的影响。监测结果为,公路运营期间各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均满足《声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交通噪声24小时连续均能满足《声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096-2008)4a类标准;衰减断面昼间和夜间距离道路中心线m处的噪声值均能满足《声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公路运营期对声环境影响小。

  项目运营期本身不直接产生固态废料,公路沿线两侧设置有垃圾桶、垃圾池,公路两侧过往行人将生活垃圾置于分类垃圾桶、垃圾池,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理,对环境影响小。

  233省道宣恩县太山庙至椿木营段改扩建工程的建设不存在重大环境问题,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及“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的方法基本有效。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公路》,本项目总体达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能够最终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公示期为2023年6月19日-2023年7月18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233 省道宣恩县太山庙至椿木营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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